1、
在保险期间内,如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或残疾,其受益人最高可获得
200万元赔偿金;如意外事故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,或在医院、学校发生火灾时受伤,受益人最高可获得300万元赔偿。
2、
在保险期间内,如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,其受益人可获得 100
万
元赔偿金;
3、在保险期间内(合同生效180天后),如被保险人不幸罹患27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,即可获得50万元作为医疗费:
4、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,每次最高可补偿 50000
元;无免赔额。赔付不累计。
5、如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手术,每次最高可补偿 50000
元;无免赔额。赔付不累计
6、在保险期间内,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发生医药费用,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偿,每次最高达 100000
元,此险种无免赔额,赔付不累计,可重复赔;
7、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,将获得 50万 元祝寿金。
8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,当被保险人于65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残废,在其残废持续期内,可免除以后保险费,保险责任不变。
9、自55岁起,每月领取5000元养老金,此后,每年递增3000元,一直领至80岁,再领取50万元祝寿金。